㈠ 我想知道所有的化妆品都应该有备案的吗
是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都是要备案的。
自2014年6月1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上市前应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信息备案规定》的要求,进行产品信息网上备案,备案信息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统一公布,供公众查询。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发放《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对于不依照规定履行产品上市前信息报备义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1)哪些化妆品需要非特备案扩展阅读:
备案资料相关要求
(一)产品配方信息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全部原料应当详细列明标准中文名称、原料序号、限用物质含量、使用目的等内容。
2、复配原料应当以复配形式填报,应当标明各组分的标准中文名称。香精不须列明具体香料组分的种类和含量。
3、除复配原料外,化妆品原料(含复配原料中的各组分)应当按《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使用标准中文名称。无标准中文名称的,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录的名称、化学名称或植物拉丁学名,不得使用商品名或俗名。
4、着色剂应当提供《化妆品卫生规范》载明的着色剂索引号(简称CI号),无CI号的除外。
5、来源于石油、煤焦油的碳氢化合物(单一组分的除外)的原料,应当标明化学文摘索引号(简称CAS号)。
(二)套装、组合包装或配合使用的产品,分别按以下方式报送产品备案信息:
1、套装产品内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独立包装,每个产品分别报备;
2、不可拆分的组合包装,以一个产品名称报备的,分别报送产品配方;
3、两个或两个以上配合使用的产品,按一个产品报备,分别报送产品配方。
(三)来源于动物脏器组织及血液制品提取物的原料,应当收集该原料的来源、质量规格和原料生产国允许使用的证明等资料存档备查。
(四)使用《化妆品卫生规范》对限用物质有规格要求的原料,应当收集该原料生产商出具的原料质量规格证明存档备查。
(五)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制参照《关于印发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454号)要求执行。
(六)产品检验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82号)执行。
(七)参照《关于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339号)要求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结果能够充分确认产品安全性的,可免予产品的相关毒理学试验。
(八)宣称为儿童或婴儿使用的产品,配方设计原则(含配方整体分析报告)、原料的选择原则和要求、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内容应当按照《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国食药监保化〔2012〕291号)的要求编制,相关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参考资料:网络-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
㈡ 化妆品非特备案是什么怎么做
2014年6月30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需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版化妆品备案要权求》,对产品信息进行网上备案。备案的产品信息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站统一公布,供公众查询。此项目一方面规范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行为,另一方面也保护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对国产化妆品行业也有着深远影响。中科检测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可承担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化妆品备案检测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
㈢ 非特化妆品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非特化妆品备案需要的资料
1.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
2.产品销售包装版(含产品标权签、产品说明书);
3.产品生产工艺简述;
4.产品技术要求;
5.产品检验报告;(由备案检验机构出具);
6.委托生产协议复印件(委托生产的产品)。
7. 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资料。
(3)哪些化妆品需要非特备案扩展阅读:
第1、2项资料应当按要求通过统一的网络平台报送至所在地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其他资料由企业存档备查。
㈣ 哪些产品不属于非特化妆品备案的申报范围
特殊用途化妆品,一般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美乳、除臭、祛斑、健美、脱毛、防晒的产品。对于化妆品标签禁用语的把握,可以使用立创质量家的标签智能审核功能,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减少风险。
㈤ 哪些货物需要办理化妆品备案凭证
化妆品换(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共分为一般液态类、膏霜乳液类、粉内类、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容类、蜡基类和其它类,这6个申证单元,其作用仅限于换(发)生产许可证。根据产品特性,将前四个申证单元,分为若干申证小类。
1、 一般液态类:不需经乳化的液体类化妆品,分为4小类。
(1) 护发清洁类;
(2) 护肤水类;
(3) 染烫发类;
(4) 啫喱类。
2、膏霜乳液类:需经乳化的膏、霜、脂、乳液类化妆品,分为2小类。
(1) 护肤清洁类;
(2) 发用类。
3、 粉类:散粉、块状粉类化妆品,分为2小类。
(1) 散粉;
(2) 块状粉。
4、气雾剂及有机溶剂类:含有推进剂的气雾剂类化妆品和含有易燃易爆有机溶剂的化妆品,分为2小类。
(1) 气雾剂类;
(2) 有机溶剂类;
5、蜡基类:以蜡为主基料的化妆品。
6、其他类:不能归属于以上五类的产品。
7、 化妆品产品申证单元表。未在表中列出的产品,应根据上述规定归属于相应申证单元:有申证小类的,归属申证小类。
8、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标注的产品内容,应填写申证单元名称和申证小类名称。其中:“其它单元”必须标注申证的具体产品名称。
㈥ 什么叫化妆品备案呢
自2014年6月1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上市前应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信息备案规定》的要求,进行产品信息网上备案,备案信息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统一公布,供公众查询,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发放《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
对于不依照规定履行产品上市前信息报备义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6)哪些化妆品需要非特备案扩展阅读
一、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指不含有以上特殊功效的,比如单纯的润肤水之类,祛痘、去皱、抗氧化等现在都算非特。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则在国产非特类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查询。
国产化妆品备案信息分为卫妆准字(非特)和卫妆特字(特殊),进口化妆品分为卫妆备进字(非特)和卫妆特进字(特殊)。
二、备案流程
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要求,中国境内生产的化妆品的备案流程如下:
1、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在sfda官网上整理、报送生产配方、销售包装、生产工艺、技术要求、产品检验报告等资料。
2、委托生产的产品,委托双方应当分别向所在地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送备案信息。这也是为什么有时候查某个产品的时候会发现两个记录。委托方可以先备案,备案号再交给被委托方备案。
3、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到企业备案信息后,会在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对产品的核查。如果备案审核通过,我们就能在非特殊化妆品服务平台查到备案信息,产品也可以进行销售。但是此时并未进行产品实物检测,监管部门之后会再进行一次实质检查。
4、对于不属于备案产品范围的、备案信息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5、备案后3个月内,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组织开展对备案产品的实质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相关部门会责令改正,并在产品备案信息里进行标注;发现违法的,依法立案查处。
6、已经备案的产品,想要变更原备案事项,要在变更前将相关变更信息通过网络平台重新报送备案;涉及备案管理部门改变的,应当主动注销原备案信息后重新申请备案。
7、已备案的产品,每满4年需要重新确认产品备案信息。如果某一产品已经不再生产,企业应当主动注销原备案信息。
㈦ 入驻京东要提供化妆品产品非特备案是什么
入驻京东要提供化妆品产品非特备案
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交:
1.报关单,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近两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以及近两年内的同批次(以合同号进行判断)商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2.检测报告;近两年内所有单品检测报告复印件(不在国家进口法检目录范围,无法提供入境检疫合格证明的产品);
3.化妆品行业资质要求;产品涉及化妆品生产许可的(如沐浴露、洗发液、洗发膏、发露、护发素、摩丝、发乳、啫喱水、啫喱膏、爽身粉、痱子粉、花露水等),需同时提供化妆品类目的相关资质;
4.委托进口或者授权销售证明:若商家非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或收货单位,需提供以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或收货单位为源头的完整授权。
5.产品清单;
6.其他特殊产品行业资质:
1)花露水、驱虫产品、蚊香、杀蟑胶饵产品:需提供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和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
2)大型清洁工具,涉及国家强制性安全认证的需提供CCC认证证书。
3)首次进口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产品须提供针对具体产品型号的《卫生许可批件》。
备注:
1.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或者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必须是国家食药局出具的文件;
2.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美白类化妆品;
3.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统一公布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电子凭证;
4.产品明细、质检报告、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登记,需保持产品一致性;
㈧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需要什么手续
国产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需要的手续
1、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2、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
3、产品销售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4、产品名称命名依据;
5、产品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6、产品生产设备清单;
7、产品技术要求;
8、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9、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10、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
11、其他受托方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如有委托生产的) ;
12、委托生产协议复印件(如有委托生产的) ;
13、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
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㈨ 非特化妆品网上备案都备什么内容
非特备案工作流程
资料准备(预计时间两个月完成) 院装 客装 中样 套装等办理特证的产品除外(臻采焕白产品以及冰膜等) 一. 标签资料整改 1.产品清单梳理(需要继续生产的产品列详细清单,按清单顺序分部分完成)发各部门,品管按整理的清单确定产品料体执行标准明细交工程部。 2.产品按整改要求全部按新品流程重新整理(系列名称,产品名称,功效说明带“白”字的以及功效宣称美白效果等重新确定)。不需要更名的直接进入标签重新设计阶段;更名的产品重新给货号条码按新品开发流程操作。(注意成分是否要更新,更新的话研发部及时提出修改) 3.产品标签设计(外包重新按工程部提供标签格式更改:委托双方引语,委托方地址,执行标准更新等),标签设计的同时工程部更新相关产品物料信息建新品BOM表。 4.标签速印粘贴内包,说明书以及外包打样或者按设计稿比例做出相应数量包装(送检用:每款产品包装数量十个或者以上)。 二.技术资料编写 1.品名确定后(没有更名的产品也需要同样操作)发出方案的同时,开发部对产品技术要求资料的品名,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贮存条件进行编写;研发部对配方成分(中文名,INCI名,使用目的,限用物质添加量,CAS号等),生产工艺进行填写;品管部对产品感官指标,卫生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检验方法进行填写。
2.产品详尽配方以及详尽生产工艺研发另外做一份归档备查。(各物料添加量明确,工艺详尽,工程部送检也需要提详细的配方以及说明书) 3.产品技术要求资料最终归研发部归纳整理交工程部申报备档。 三.风险评估
1.
研发部对产品配方进行风险评估,风评结果归档备查(检测机构做还是内部做) 四.送检 1.工程部、品管部、生产部对已做好标签的产品进行生产留样以及拍照。 2.工程部对已包装的产品进行送检 3.检验报告扫描件以及原件最终由工程部申报备档
五.网上申报(两个月后或者已整改的逐批安排) 1.相关资料准备齐全批量上报系统备案(配方以及产品图片) 2.备案完成所有资料一式两份(原件由工厂归档,复印件留客户归档) 六.申报通过后三个月内药监局进行产品信息确认检查 1.向药监局检查人员提交相关产品备案资料,留样,图片等。
㈩ 非特化妆品需要在中国药监局通过备案吗还有哪些产品需要通过备案或者审批的
质量家提醒,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当地省级药监局备案。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需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进口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由国家药监局审批,通过备案和审批的产品方可在大陆市场合法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