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进口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家什么部门检验
1、进口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2、需要在药监局指定的检验机内构进行检测,出具容检测报告
(1)检测化妆品在什么部门扩展阅读:
首先,进口化妆品在中国市场注册备案有这三大步骤:
1、去食药监总局申请注册账户,申请账号密码,时长:5个工作日
2、到相关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2-8个月
3、去总局进行申报和审批周期:3-5个月
『贰』 想化验化妆品是否合格,应该去哪个部门进行化验
我是专业美来容顾问,我们通常有两源种方法检验护肤品是否含有对皮肤不好的东西。一,把护肤品放一点在有水的小瓶子里晃动几下,看是否能很好的和水溶在一起,若有沉淀或悬浮物在里面,就说明是不可以用的。二。取一点护肤品在小勺里,放到火上去烧,若最后融化为一滴精油,且气味芳香,凉后不凝固,就是没有化学性成分的,否则变黑或虽不变黑但凉后凝固成固体都是不可用的,证明是含有化学性油脂或石蜡,气味也非常的难闻。你可以自己检验一下你的护肤品。
『叁』 我想检测化妆品,请问去什么部门检测呢
你要检测什么内容?
化妆品可以检测的内容很多。比如成分分析,重金属检测,添加剂检测,护专色剂。。属。。。
不同的检测项目会涉及到不同的检测部门。
检测机构不是所有的检测部门都涵盖了。比如我司帆泰检测只对于重金属检测和成分可以做。
『肆』 化妆品检测到那个部门药监局还是技术质量检验部门
药监局要去检测备案的。
『伍』 不合格化妆品检测需要向地方哪个部门提出检测要求
质量技术检验局或者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两者都打电话属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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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我买了一款化妆品我怀疑它是假的我想拿去检测我要拿到哪个部门去检测了。
我也想问问有人管么?前后花了一万多了,化妆品连个厂家都查不到
『柒』 化妆品检测有哪9项,可以找哪个单位检测备案
化妆品常规9项检测项目包括:砷、铅、汞、镉、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计数、粪版大肠菌群、金黄色权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
以上9个项目是化妆品必须要检测,如果化妆品的检测报告需要用于非特化妆品备案,那出具检测报告的机构能力附表,应该具备非特化妆品备案资质;还有就是出具化妆品检测报告的机构,必须是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希望我司可以帮到你。
『捌』 什么机构可以检测化妆品成分
药监局可以检测化妆品成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是国务院综合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和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直属机构,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
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2013年3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改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这意味着这一新组建的正部级部门正式对外亮相,食品安全过去多头分段管理的“九龙治水”局面结束。
(8)检测化妆品在什么部门扩展阅读
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国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并监督检查。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拟订并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国务院以及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药监局-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