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办理转院手续需要什么东西
转院流程
1、市人民医院经治医师填写转诊申请表,说明理由。
2、所在科室科主任签字核准。
3、医院医保办登记备案。
4、医院分管院长签字同意。
5、市医保局驻人民医院协管医师开具转诊通知单。
6、患者持转诊通知单到指定的轸诊地定点医院住院。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住院病历复印件。
B. 如何开具转诊证明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接诊医师提出申请,并经该机构盖章同意,转往与该机构签订协议的定点医院,转诊证明当次有效。
强调两点:一是必须是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是由自己在每一社保年度开始时选定的。
二是转诊证明是由接诊医师来开,也就是说当医师认为你的病情无需转诊时,是无法开得转诊证明的。
需要资料:一般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就可以,另外要保存好初次就诊医院的检查及诊断结果,方便后续转诊治疗。
转诊具体流程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转病人时填写《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上转单》,注明初步诊断,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电话通知医院分管社区的工作人员,经认可后转诊。危急重症患者转诊时,需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同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2.双向转诊单分存根栏与转诊栏,病人上转时需持《社区卫生服务转诊单》就诊,存根栏由转出社区留存。
3.医院院接诊后,应认真填写《双向转诊登记表》,并及时安排转诊病人至相应病区或门诊。
4.医院在接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病人,并进行相应的诊断治疗期间,专业医生有义务接受社区医生的咨询,并将病人的治疗情况反馈社区医生。
5.当病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进入康复期时,医院专业医生应填写《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下转单》,说明诊疗过程、继续治疗的建议和注意事项,及时将病人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根据需要指导治疗和康复,必要时接受再次转诊。
6.实行临床检验及其他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资源共享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由社区电话预约检查日期,并告知病人做好相应准备。病人持社区医生开具的检验、检查检查单,直接到医院相应科室划价、收费后,进行检验、检查(免挂号和诊查费)。
C. 新农合转诊证明怎么办内容是什么各位朋友帮帮忙!
基本全国各地新农合县外住院都必须开转诊证明,一般要求患者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办理手续,到参合地县(区)级新农合机构开。 如果是从县医疗机构转出的,由转出医疗机构出具《县外医疗机构转诊申请表》或转诊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准生证到县(区)级新农合机构审批,审批完到相应的医疗机构住院。
如果直接到县外医疗机构住院,由所住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住院证)、户口簿(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准生证在住院后3日内到本县新农合机构审批,并开具转诊证明,出院后所住医院如果是即时结报医疗机构直接在本院报销,如果不是,则持相关出院报销资料到本县(区)新农合机构报销办理转诊证明。
在户籍所在地县级医疗机构住院,因患者病情严重,所住医院技术条件有限,主治医生建议转诊,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本院新农合办公室配合主治医生办理,即本院新农合办公室出具转诊证明,主治医生填写病人基本情况,建议转诊的原因,再经本院主管领导批准后,加盖本院新农合公章。
患者家属可执此表、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到县新农合转诊处审批,审批完加盖公章,可执此表到县指定的医院住院治疗。如果患者为急诊,直接到县外住院治疗,在住院后3日内执急诊证明、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到县新农合转诊处办理转诊手续。
患者非急诊,直接到县外住院治疗,在住院后3日内执住院证明或住院诊断证明书、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到县新农合转诊处办理转诊手续,这种情况报销时大部分地区报销比例要降低10%的,因为不是逐级转诊。如果本省已实施即时结报政策,那么这种情况有的地区不须回来再转诊手续,由本院新农合打本县新农合咨询电话直接实施网转诊即可。
D. 转诊单具体怎么用的
挂号是挂号费,不包括其他的,转诊是农合办或者医保办办理的,需要你自己去办,你去的医院肯定不是公立的。
E. 社保医院转诊单怎么开
在天津市内转诊转院的,由转出医疗机构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登记表》(加盖“医保专用章”),参保人员或家属持此表和医疗保险证、转入医院出具的住院证(加盖“医保专用章”),到单位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开具《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资格确认表》,持此书及《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登记表》、医疗保险证到转入医疗保险机构办理住院手续。在天津市范围内,参保人员可以在各定点医院之间转院。转诊转院视为同一次住院,按规定收取一个较高的起付标准。
参保人员在本市住院期间,转往外埠医院的,由转出责任医院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登记表》,参保人员或家属持此表和医疗保险证到单位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即可转至北京协和医院(疑难病症)、北京阜外医院(心、胸外科)、北京友谊医院(肾病)就医。转往其他医院的,须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参保人员在天津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后,医院建议参保人员直接到北京“三家”社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由转往外埠责任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参保人员到单位所属分中心办理转外埠住院登记手续,经批准后即可转到北京协和医院、北京阜外医院、北京友谊医院就医。转往其他医院的,须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在天津市内转诊转院的,其费用按在天津市住院的规定办理。从天津市转往外埠医院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出院后将就医的票据交本人单位,由单位到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结算手续。参保人员转往外埠医院的,按规定提高5%的医疗费用自负比例。结算时,参保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供相关住院就医凭证:包括有地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章的收据、诊断证明、就医医院等级证明、出院小结或病历、与收据对应的汇总明细。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交所属社保分中心审核。经审核后,将符合支付规定的费用拨至所在单位的开户银行账户上,由单位通知本人领取。
F. 转诊证明怎么开到什么地方办理需要带什么东西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接诊医师提出申请,并经该机构盖章同意,转往与该机构签订协议的定点医院,转诊证明当次有效。
强调两点:一是必须是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是由自己在每一社保年度开始时选定的。
二是转诊证明是由接诊医师来开,也就是说当医师认为你的病情无需转诊时,是无法开得转诊证明的。
需要资料:一般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就可以,另外要保存好初次就诊医院的检查及诊断结果,方便后续转诊治疗。
(6)医院转诊单什么样扩展阅读
转诊是指医疗预防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将本单位诊疗的病人转到另一个医疗预防机构诊疗或处理的一种制度。
“转诊”概念常以医院的等级进行划分,除在同等级综合医院间进行转诊外,还可以将转分为纵向转诊和横向转诊,纵向转诊包括正向转诊和逆向转诊,正向转诊指由下级(社区)医院向上级医院逐级转诊,逆向转诊是指由上级医院向下级(社区)医院转诊。横向转诊则指向同级别专科、专长医院转诊。
在我国医疗体制改革进程中,双向转诊制是在社区首诊基础上建立的扶持社区医疗卫生,解决“看病难、看病贵” 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减少由于城市综合性大医院承担大量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任务而造成的卫生资源浪费,以及基层医院和社区医疗服务机构需求萎靡、就诊量过少等现象具有重要意义。
G. 新农合怎么办理转诊单
一、正常转诊
1、患病后于县级医院首诊。
病情需转上级医院诊疗时,由医院开具转诊证明。
2、持转诊证明至县农合办公室
农合办盖公章、备案,发送电子信息至目的医院。
3、住院:持转诊证明来院就诊,开立住院证、缴费、办理新农合接诊住院治疗。
4、出院:转诊证明经科室签字、盖章,持新农合知情同意书及其他医院要求资料结算出院。
二、非正常转诊
未经县级医院诊疗而直接就诊于上级医院,或其他原因县级医院未给开立转诊证明。
1、电话或现场至农合办公室,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县农合办备案,发送信息至目的医院。
2、住院:持转诊证明来院就诊,开立住院证、缴费、办理新农合接诊住院治疗
或:无转诊证明,先于上级医院就诊办理住院,住院期间补办上述流程
3、出院:转诊证明经科室签字、盖章,持新农合知情同意书及其他医院要求资料结算出院
注:非正常转诊可报销部分报销比例较正常转诊降低20%。
三、急诊就诊
病情符合急诊入院条件
接诊医生开立急诊住院证,缴费办理住院及治疗
1、医生开具急诊诊断证明,并科室主任签字,加盖科室公章及急诊公章
2、3个工作日内电话或现场至县农合办公室,说明病急,已办理急诊入院。
3、接农合办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入院证、急诊证明、农合证件、身份证件等);县农合办备案,发送电子信息至目的医院。
4、出院:转诊证明经科室签字、盖章,持新农合知情同意书及其他医院要求资料结算出院。
H. 转诊单起什么作用
挂号是挂号费,不包括其他的,转诊是农合办或者医保办办理的,需要你自己去办,你去的医院肯定不是公立的。
I. 新农合的转诊单怎么办理
医疗预防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将本单位诊疗的病人转到另一个医疗预防机构诊疗或处理的一种制度
一、正常转诊
1、患病后于县级医院首诊
病情需转上级医院诊疗时,由医院开具转诊证明
2、持转诊证明至县农合办公室
农合办盖公章、备案,发送电子信息至目的医院。
3、住院:持转诊证明来院就诊,开立住院证、缴费、办理新农合接诊住院治疗。
4、出院:转诊证明经科室签字、盖章,持新农合知情同意书及其他医院要求资料结算出院。
二、非正常转诊
未经县级医院诊疗而直接就诊于上级医院,或其他原因县级医院未给开立转诊证明
1、电话或现场至农合办公室,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县农合办备案,发送信息至目的医院
2、住院:持转诊证明来院就诊,开立住院证、缴费、办理新农合接诊住院治疗
无转诊证明,先于上级医院就诊办理住院,住院期间补办上述流程
3、出院:转诊证明经科室签字、盖章,持新农合知情同意书及其他医院要求资料结算出院
(9)医院转诊单什么样扩展阅读:
转诊流程: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转病人时填写《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上转单》,注明初步诊断,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电话通知医院分管社区的工作人员,经认可后转诊。危急重症患者转诊时,需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同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2、双向转诊单分存根栏与转诊栏,病人上转时需持《社区卫生服务转诊单》就诊,存根栏由转出社区留存。
3、医院院接诊后,应认真填写《双向转诊登记表》,并及时安排转诊病人至相应病区或门诊。
4、医院在接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病人,并进行相应的诊断治疗期间,专业医生有义务接受社区医生的咨询,并将病人的治疗情况反馈社区医生。
5、当病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进入康复期时,医院专业医生应填写《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下转单》,说明诊疗过程、继续治疗的建议和注意事项,及时将病人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根据需要指导治疗和康复,必要时接受再次转诊。
6、实行临床检验及其他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资源共享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由社区电话预约检查日期,并告知病人做好相应准备。
病人持社区医生开具的检验、检查检查单,直接到医院相应科室划价、收费后,进行检验、检查(免挂号和诊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