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醫生自由執業的多點執業方式
醫生自由執業,就是獲得執業資格的醫生可以自主選擇執業方式和執業機構,有選擇「個體行醫、合夥行醫或者受聘於醫院行醫」的自由。公立醫院是事業單位,公立醫院的醫生是「單位人」,要想自由流動,必須經過醫院同意。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實行醫生自由執業,醫生依靠自己的醫療技術和服務質量,獲得相應的報酬,沒有紅包、回扣,沒有過度醫療、大葯方……
中國早期醫生也可以自由執業,只是到了後來才被收編到公立醫院。張強醫生認為,收編到公立醫院的做法在特定時期起了相當大的作用。但是隨著老百姓醫療需求多元化,它便很難滿足社會的醫療需求,一個突出表現就是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越來越模糊,造成了有人感覺「看病貴」,有人花錢卻買不到需要的醫療服務。而且受制於公立醫院的體制之困,醫生的醫療價值得不到充分體現,醫患糾紛也越來越多。而一旦醫生自由執業,參與市場競爭,不但可以幫助醫生提高醫術競爭力,還可以讓醫生更加註重自己的品牌服務,而不敢亂開大葯方、搞過度醫療。因而,恢復醫生自由執業應該是醫改的一個大方向。
② 醫師多點執業如何申請
可以通過簽訂協議等形式,向開展橫向或縱向醫療合作的相關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經向《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登記機關備案,醫師可以在開展醫療合作的其他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執業。
擬開展主要內容醫師多點執業試點的,應當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向衛生部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實施。試點中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醫師受聘到其他醫療機構執業,應當經所在單位和相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並在《醫師執業證書》中增加執業地點。
2、醫師受聘在兩個以上醫療機構執業應當符合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條件,如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身體健康狀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等。
3、醫師原則上應當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執業,地點不超過3個。
4、醫師在執業前,應當與受聘的各醫療機構就發生醫療事故或者民事糾紛時的法律責任分擔以及其他相關事宜簽訂協議。
5、試點必須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醫師應當加強自律;醫療機構應當做好人員和工作安排,並採取相關醫療質量保障措施;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做好指導和監督檢查。
③ 辦理醫師多點執業需要什麼材料
需提供材料:
1、醫師執業證書原件;
2、待申請備案單位聘用證明;
3、待申請備案單位《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辦理醫師多點執業的條件:
各地政策稍有不同,但大多數地區符合下列條件的執業醫師可申請多點執業:
1、取得醫師執業證書,並在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工作5年以上;
2、能夠完成已注冊執業地點的醫療機構的工作;
3、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多點執業工作;
4、申請多點執業的執業類別和執業范圍在擬聘用該執業醫師的醫療機構的診療科目范圍內;
5、兩年內醫師定期考核合格;
6、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沒有被核實的醫德醫風方面的投訴記錄。
備註:醫師多點執業是指符合條件的執業醫師經衛生行政部門注冊後,受聘在兩個以上醫療機構執業的行為。第一執業地點在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所)、門診部、診所、醫務室的執業醫師不納入多點執業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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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醫師多點執業的積極意義:
一、醫師多點執業有利於均衡各地醫療資源。「看病難」,首要原因就是醫療資源不均衡,患者都涌到城市中心醫院、大品牌醫院就醫。高水平醫生就是最重要的醫療資源,如果允許中心醫院醫生到下一級或者落後地區執業,將大大緩解"看病難"問題。
二、有利於提升醫生收入。國家對醫療衛生事業投入長期不足,使得醫療機構必須「以葯養醫」,除去葯品收入,醫生的合法收入將不足以使其在當今社會體面的生活。給醫生松綁,讓醫生用自己高水平的醫療技藝通過"多點執業"獲得合理報酬,符合新醫改精神,也符合時代發展的需要。
三、有利於社區、基層醫療機構、欠發達地區醫生水平的提升。高水平醫生的到來,可以解決基層不能診治或者不敢診治的病例,也可以吸引更多疑難病患者前來就診,使得基層醫生診治視野開闊,平日問題也方便請教,對其提升大有好處。
四、緩解基層的醫療衛生需求,具有明確的公益性,它實現了個人與社會的雙贏。
五、有利於公立醫院改善管理機制。當人才流動起來,甚至自由之後,如何吸引更優秀的人才,或者留住現有專家,可能將成為擺在院長面前的一個課題。
六,從醫生角度來看,新醫改的最大突破在於「多點執業」的合法化,將來,醫生不再是國家幹部,而成為自由職業者,回歸其本來屬性,這有利於極大調動絕大部分醫生對醫改的大力支持,沒有醫生的積極性和支持,新醫改將異常艱難。
④ 執業醫師如何申請多點職業
您好,醫師申請多點執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
1、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具有中級以上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在該技術職務上連續任職工作2年以上的執業醫師;
2、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與第二或第三執業地點醫療機構簽訂協議,同意其在第二或第三執業地點醫療機構執業;
3、在第一執業地點能完成診療任務,不擔任行政職務,非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4、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多點執業工作;
5、執業類別和執業范圍在擬聘用申請人的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診療科目范圍內;
6、申請多點執業所從事的執業類別和執業范圍應當與在已注冊執業地點的醫療機構從事的執業類別和執業范圍一致;
7、近2年內醫師定期考核合格;
8、中醫類別醫師以中醫坐堂診所作為第二執業地點進行注冊時,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按照《中醫坐堂醫診所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擬多點執業的醫師,應當向其多點執業機構的登記機關
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醫師多點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有效身份證明及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第一執業地點同意其多點執業的相關協議或證明;
4、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出具的不擔任該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科室負責人等行政職務的證明;
5、聘用其多點執業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聘用證明;
6、聘用其多點執業的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7、申請人近2年有效的醫師定期考核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⑤ 美容醫師主診證是否可以多點執業嗎
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主治醫師及主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務人員,經過第一職業點同意(蓋章),可以在增加2個執業點。(加上第一執業點、共計3個)
⑥ 醫生多點執業會選擇什麼樣的執業方式
醫師多點執業是指醫師於有效注冊期內在兩個或兩個以上醫療機構定期從事執業活動的行為。
醫師參加慈善或公益性巡迴醫療、義診、突發事件或災害事故醫療救援工作,參與實施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不屬於本意見規定的醫師多點執業。
⑦ 什麼是醫師多點執業
說的簡單點,就是允許醫生在醫院外開設診所,或者去別的醫院從事醫療工作
⑧ 執業醫師多點執業需具備什麼資格
1、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具有中級以上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在該技術職務上連續任職工作2年以上的執業醫師;
2、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與第二或第三執業地點醫療機構簽訂協議,同意其在第二或第三執業地點醫療機構執業;
3、在第一執業地點能完成診療任務,不擔任行政職務,非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4、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多點執業工作;
5、執業類別和執業范圍在擬聘用申請人的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診療科目范圍內;
6、申請多點執業所從事的執業類別和執業范圍應當與在已注冊執業地點的醫療機構從事的執業類別和執業范圍一致;
7、近2年內醫師定期考核合格;
8、中醫類別醫師以中醫坐堂診所作為第二執業地點進行注冊時,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按照《中醫坐堂醫診所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擬多點執業的醫師,應當向其多點執業機構的登記機關
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山東省醫師多點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有效身份證明及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第一執業地點同意其多點執業的相關協議或證明;
4、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出具的不擔任該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科室負責人等行政職務的證明;
5、聘用其多點執業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聘用證明;
6、聘用其多點執業的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7、申請人近2年有效的醫師定期考核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⑨ 醫師怎麼申請多點執業
可以通過簽訂協議等形式,向開展橫向或縱向醫療合作的相關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經向《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登記機關備案,醫師可以在開展醫療合作的其他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執業。
擬開展主要內容醫師多點執業試點的,應當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向衛生部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實施。試點中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醫師受聘到其他醫療機構執業,應當經所在單位和相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並在《醫師執業證書》中增加執業地點。
2、醫師受聘在兩個以上醫療機構執業應當符合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條件,如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身體健康狀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等。
3、醫師原則上應當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執業,地點不超過3個。
4、醫師在執業前,應當與受聘的各醫療機構就發生醫療事故或者民事糾紛時的法律責任分擔以及其他相關事宜簽訂協議。
5、試點必須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醫師應當加強自律;醫療機構應當做好人員和工作安排,並採取相關醫療質量保障措施;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做好指導和監督檢查。
(9)整形醫生怎麼多點執業擴展閱讀
《關於印發推進和規范醫師多點執業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明確提出,允許臨床、口腔和中醫類別醫師多點執業。多點執業的醫師應當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從事同一專業工作滿5年。身體健康,能夠勝任醫師多點執業工作;最近連續兩個周期的醫師定期考核無不合格記錄。
同時,將徵求意見稿中多點執業人選須「未在醫療機構擔任臨床、醫技和行政科室主要負責人及以上領導職務」的要求,明確為在公立醫院擔任院級領導職務的,除參加城鄉醫院對口支援、支援基層,或在簽訂醫療機構幫扶或託管協議、建立醫療集團或醫療聯合體的醫療機構間多點執業外,一般不能從事其他形式的多點執業。
在薪酬待遇上,《意見》要求,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應當支持醫師多點執業並完善內部管理,醫療機構應及時根據實際,合理規定醫師崗位職責,完善考核、獎勵、處分、競聘上崗等具體管理辦法,不能因醫師多點執業而影響其職稱晉升、學術地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