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過期化妝品違法所得怎麼處理
根據1989年頒布的《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化妝品經營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下列化妝品:……(五)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第二十八條規定:「對違反本條例其他有關規定的,處以警告,責令限期改進;情節嚴重的……對經營單位,可以責令其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並且可以處違法所得2~3倍的罰款。」據此,對化妝品經營企業銷售過期化妝品的行為,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可以責令其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並且可以處違法所得2~3倍的罰款。
根據2007年7月26日頒布的《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第三條第一款規定,「生產經營者應當對其生產、銷售的產品安全負責,不得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產品」。第二款規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生產、銷售產品需要取得許可證照或者需要經過認證的,應當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產品的,由農業、衛生、質檢、商務、工商、葯品等監督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沒收違法所得、產品和用於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物品,貨值金額不足5000元的,並處5萬元罰款;貨值金額5000元以上不足1萬元的,並處10萬元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照;構成非法經營罪或者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㈡ 化妝品過期了5天用了怎麼辦
用肯定是不能夠再使用的啦,過期化妝品中很多成分時間長了就會分解,引起皮膚的損傷!產生很多細菌!滿臉的痘痘和痤瘡也都是過期化妝品搗的鬼,嚴重的還會引起免疫系統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