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從香港帶化妝品回大陸有什麼限制
不同人員情況不一:
1、他人幫你從香港帶等值800元人民幣的化妝品入境的話,屬於免稅范圍,不需要徵收任何稅款。
2、如果是香港居民或者外國人,最多可以帶2000元化妝品入境。
3、如果是內地的最多可以帶5000元化妝品入境。
注意:如果超過了免稅額度,超過的部分就需要按照50%的稅率征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規定:
在「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對入境居民旅客攜帶的在境外獲取總值超過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物品,和對入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總值超出2,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物品,僅對超出部分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如名貴手錶、名牌手提包等,則要全額征稅。
(1)香港過關可以帶多少化妝品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過境貨物監管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過境貨物」系指由境外啟運,通過中國境內陸路繼續運往境外的貨物。
「經營人」指經國家經貿主管部門批准、認可具有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務經營權並擁有過境貨物運輸代理業務經營范圍(國際多式聯運)的企業。
「承運人」指經國家運輸主管部門批准從事過境貨物運輸業務的企業。
第三條對同我國簽有過境貨物協定的國家的過境貨物,或屬於同我國簽有鐵路聯運協定國家收、發貨的,按有關協定準予過境;對於同我國未簽有上述協定國家的過境貨物,應當經國家經貿、運輸主管部門批准並向入境地海關備案後准予過境。
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過境貨物監管辦法》
❷ 從香港購物,可以帶多少東西回內地有限制帶回的東西嗎
1、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元人民幣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自用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自用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
2、《海關總署關於調整進出境郵件中個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稅額的通知》規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區的個人物品,限值為800元,免稅額為400元;
3、個人郵寄物品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徵。
4、進口稅稅率共設為四檔,分別為10%、20%、30%和50%。
(2)香港過關可以帶多少化妝品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規定》
第三條: 中國籍旅客攜運進境的行李物品,在本規定所附《中國籍旅客帶進物品限量表》規定的征稅或免稅物品品種、限量范圍內的,海關准予放行、並分別驗憑旅客所持有效出入境旅行證件及其他有關證明文件辦理物品驗放手續。
對不滿16周歲者,海關只放行其旅需用的《限量表》第一類物品。
第四條: 中國籍旅客攜運進境物品,超出規定免稅限量仍屬自用的,經海關核准可征稅放行。
第五條: 中國籍旅客攜帶旅行自用物品進出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規定》辦理驗放手續。
❸ 香港能帶多少化妝品出關
過關有個物品價值的限制,具體是5000元人民幣,只要化妝品價格沒超過就可以過版關,但最好是每款化妝品都只權有一樣,或者外包裝拆了,解釋為自用。
(3)香港過關可以帶多少化妝品擴展閱讀:
中國海關第54號令
一、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
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
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製品、酒精製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
二、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
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
三、有關短期內多次來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稅規定、驗放標准等事項另行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海關第54號令
❹ 去香港買化妝品,過關時會不會有數量限制
有限制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規定》物品限量如下:
1、衣料、衣著、鞋、帽、工藝美術品和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其他生活用品。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免稅,其中價值人民幣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物品每種限1件。
2、煙草製品酒精飲料: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因私往來香港、澳門地區的內地居民,免稅香煙200支,或雪茄50支,或煙絲25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1瓶(0.75升以下)。其他旅客,免稅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
3、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5000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
駐境外的外交機構人員、我出國留學人員和訪問學者、赴外勞務人員和援外人員,連續在外每滿180天(其中留學人員和訪問學者物品驗放時間從注冊入學之日起算至華結業之日止),遠洋船員在外每滿120天任選其中1件免稅,其他旅客每公歷年度內進境可任選其中1件征稅。
(4)香港過關可以帶多少化妝品擴展閱讀
除國家禁止和限制出境的物品另按有關規定辦理外,中國籍旅客攜運出境的行李物品,經海關審核在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的,准予出境。以分離運輸方式運出的行李物品,應由本人持有效的出境證件,在本人出境前向所在地海關辦理海關手續。
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數量及規定的限量、限值或品種范圍的,除另有規定者外,海關不予放行。除本人聲明放棄外,應在三個月內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辦理退運手續;逾期不辦的,由海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處理。
❺ 去香港回來過海關能帶多少東西
沒有能復帶多少的限制,因為理論上說制,超過了5000 RMB 的,每一件都要征稅。
按照海關總署公告的《關於進境旅客所攜行李物品驗放標准有關事宜》規定,入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
入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
(5)香港過關可以帶多少化妝品擴展閱讀
關於進境旅客所攜行李物品驗放標准有關事宜
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
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
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製品、酒精製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
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
❻ 從香港去深圳,最多可以帶多少葯品和化妝品過關
我每次去都是帶自己夠用的就好!然後如果你要帶多的~小旅行箱裝一箱應該是沒問題!他如果問你,就說給親戚朋友帶的!沒關系!還有如果你要怕帶多了海關查的嚴的話,建議你別從人多的關口過去,比如羅湖福田口岸!你可以在尖沙咀逛完之後在中港城負一樓第二條線904站台坐華通巴士,在文錦渡過關!這個關口新開的,沒有羅湖海關嚴格!況且你一路做到深圳不用轉車又方便!提個行李箱去坐港鐵很麻煩的,人多擁擠!我每次無論帶多少東西都是坐這巴士過去,又不貴!比港鐵便宜~你可以到華通旅行網上看看~希望給你帶來幫助!
❼ 從香港帶化妝品過關會被查嗎能帶多少件
你買什麼化妝品????一般國際品牌你隨便買隨便帶。但是一個東西不要太多。比如你買個香奈兒的套裝,買了十幾個,太明顯了。就會查你。一般自用的,每個牌子,2,3件什麼的根本不值一提
❽ 從香港過關,化妝品可以帶多少東西啊
你說的以上各類商品,過關時都沒有限制的,一個行李箱都不是問題。
❾ 如果從香港帶許多的化妝品有什麼限制嗎
從香港帶許多的化妝品是有限制的,旅客攜帶物品進境,以個人自用、版數量合理為限。價值人民權幣1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在自用合理數量范圍的,可免稅進境。
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需向入境地海關申報並辦理相關手續,超出上述限值的予以退運或按貨物辦理進口報關手續。
(9)香港過關可以帶多少化妝品擴展閱讀:
對進境居民旅客攜帶的在境外獲取總值超過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物品,海關僅對超出部分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如名貴手錶、名牌手提包等,則要全額征稅。
如攜帶煙酒回國,每位年滿16周歲的成年人可免稅攜帶酒精飲料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一般為兩瓶)、香煙400支(一般為兩條)、雪茄100支、煙絲500克。
旅客回國時,若所購物品已超過了海關免稅額度,應選擇填寫《海關申報單》後走海關紅色申報通道,如實向海關申報後繳納稅款。
如旅客無法判斷所購物品是否超過免稅額度,建議走紅色通道向海關咨詢。旅客以商業盈利為目的超量攜帶,不主動向海關申報,如果涉嫌走私偷逃稅款10萬元人民幣以上,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❿ 香港帶化妝品回來可以帶多少
行海關規定,旅客攜帶物品進境,以個人自用、數量合理為限。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在自用合理數量范圍的,可免稅進境。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
需向入境地海關申報並辦理相關手續,超出上述限值的予以退運或按貨物辦理進口報關手續。其完稅價格由海關依法估定,化妝品的行郵稅稅率為50%,應繳納的關稅為海關依法估定的完稅價格X稅率。
(10)香港過關可以帶多少化妝品擴展閱讀:
54號令
往返香港和內地的旅客,由於所帶物品超出限額而被內地海關人員抽查和征稅的個案不斷增加。對此,海關有關人士表示,加強抽檢主要是根據海關總署頒布的2010年第54號公告(簡稱「54號令」)。
以「自用行李超5000元需繳稅,20種商品全額繳稅」等為主要內容的「54號令」,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目前正在被各地海關嚴格執行。目的是嚴控超額物品入關,打擊違法走私。此一規定引發了各方輿論關注和爭議。
「54號令」於2010年8月19日頒布,公告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