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麼告私人醫院
找當地衛生部門,或者衛生主管部的市長,還有現在的媒體,如果沒證據最好是投拆衛生主管部門,當地的衛生局。收費問題直接找當地的物價局,最好先打個單子。
Ⅱ 如果要起訴醫院的一些問題
請你參閱一下以下幾個文件:
1、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1079
2、醫療事故爭議中屍檢機構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辦法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1073
3、衛生部關於醫療機構不配合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所應承擔的責任的批復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88150
Ⅲ 起訴私立醫院醫療糾紛案起訴狀中的證據要怎麼劃分要寫幾份
起訴實力醫院一糾紛案,起訴狀中的證據要怎麼劃分?要寫幾份?這種問題一定要咨詢一下法律專業人士,去了解一下
Ⅳ 我想起訴醫院、對我構成的傷害
試著敞開心扉,跟別人,最好是律師說說原因,還有感受,想到什麼說什麼,還有,我勸你,最好不要
打官司
,因為個人跟醫院打官司,很少有贏的,如果你感覺很冤,你可以藉助網路力量,讓這家醫院受到懲罰
Ⅳ 起訴醫院需要什麼證據
把經過發我信箱里,我會告訴你怎麼准備證據的
Ⅵ 誰能告訴我想要起訴某家醫院該怎麼做
醫療訴訟程序:
1、起訴:由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書,交納起訴費,等待法院審查是否符合受理條件。
2、受理:法院審核起訴材料,在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3、通知應訴:法院經過審核,認為該案屬於自己管轄,就會通知被告應訴。
4、開庭審理:受理後,審判人員會安排具體開庭時間。開庭後,原告、被告雙方到庭,依次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陳述最後意見等。
5、委託鑒定:如果在訴訟中需要對醫方是否存在醫療過錯或受傷人員的傷殘情況進行鑒定,申請人向法院遞交鑒定申請書,申請法院委託相關的機構進行鑒定,然後法院向相關司法鑒定機構送交委託鑒定函和需要的相關資料,等待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結論。
6、裁判:法院在調查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對各項證據進行認定,適用相關法律,作出裁判文書。
7、裁判文書的送達、上訴:判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之後,任何一方不服,15日內都可以提起上訴,上訴至上級人民法院。如果雙方在上訴期內均未提起上訴,則一審判決書生效。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符合本條例規定,予以受理,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自作出受理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有關材料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有異議,申請再次鑒定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日內交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醫學會組織再次鑒定。
Ⅶ 想去法院起訴私立醫院哪些問題需要注意
1、《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1款規定: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
第3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第4款規定:「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條規定:
「在法律沒有具體規定,依本規定及其他司法解釋無法確定舉證責任承擔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綜合當事人舉證能力等因素確定舉證責任的承擔。」
以上法律法規闡明了我國訴訟中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誰主張誰舉證」的制度,同時也確立了法官在審判中對舉證責任進行分配的權利。
Ⅷ 我想起訴一家非法醫院
起訴不一定要律師的,但是看你提問題這個狀況說明你對法律一點都不懂,也就專是說你完全有必要請一個律師,否屬則罪基礎的起訴狀都不會寫,即使告到法院了也基本是輸。其實訴訟還真不是吵架厲害和口才好就能贏的,
至於官司沒有誰敢保證百分之百的勝訴,有一種律師代理叫做風險代理,就是簽訂代理協議的時候說好假如打輸了不給錢,但是贏了會給律師非常多的一筆錢,比正常代理要多不少。
Ⅸ 起訴醫生或醫院需要什麼手續
寫起訴狀,帶上自己搜集的有關證據,病例,片子,鑒定,去法院立案庭立案,等待開庭
Ⅹ 我要到法院狀告醫院的步驟有那些
1、起草起訴書,並提交身份證明;
2、到法院起訴,法院立案;
3、提交證據。
其他的事是法院的事了。
當然,如果要請律師或其他人代理,還要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並提交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