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聽說醫療衛生單位實行績效工資之後,單位所有的收入都要上繳財政,
目前政策還沒有下達!,醫療衛生改革必定有一套方案的,收支兩條線是對的, 醫護人員安心工作, 醫院正常開支當然要按規定實行;『報帳制』, 不能象 以前想用就用了。
❷ 醫院的收入歸國家嗎
醫院的收入是指醫院醫療服務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導致本期凈資產增加的經濟利益或服務潛力的流入。醫院的改入就歸醫院,醫院的收入只要按照法律的要求繳納各種稅務就可以了。剩下的是醫院自己的凈收入
❸ 醫院收入中哪些是非稅收入
,但到底哪些屬於非稅收入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請幫忙,謝謝.
❹ 醫院的收入是否全部上交財政
我想應該不是的,雖然醫院是由衛健委監督管理的,貌似是政府管控為主,但你如果聽過說醫院建議病人多檢查,住院,掛水之類的醫生有更高收入就能明白了,這個東西就肯定不是全部上交財政的了。
❺ 公立醫院需不需要上繳利潤稅務什麼的啊
公立醫院沒有稅收,但醫務人員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徵營業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條第一款規定,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免徵各項稅收。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
國家的公益醫院機構納稅條目:
1、對其自產自用的制劑免徵增值稅;
2、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各類應稅合同、憑證,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當繳納印花稅;
4、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免徵各項稅收;
5、自用的房產、土地、車船,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
6、從事非醫療服務取得的收入,如租賃收入、財產轉讓收入、培訓收入、對外投資收入等應按規定徵收各項稅收。
❻ 我們醫院現在是收支兩條線那麼上級補助收入,財政補助收入和其它收入可要上交,
上級財政補助收入如果你們上交的話,你們用什麼來發工資呢?用什麼來建設呢,用什麼來維持醫院正常運轉呢?
❼ 醫院那些收入需繳營業稅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徵營業
稅。這里所指的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不分盈利和非盈利醫療機構。因此在《營業稅暫行條
例》實施之後,私營醫院提供的醫療服務一般免徵營業稅。
❽ 醫院要交哪些稅
公立醫院沒有稅收,但醫務人員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徵營業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條第一款規定,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免徵各項稅收。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
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納稅人將承攬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運輸費用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納稅人從事旅遊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遊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❾ 醫院要交哪些稅
公立醫院沒有稅收,但醫務人員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徵營業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條第一款規定,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免徵各項稅收。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
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納稅人將承攬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運輸費用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納稅人從事旅遊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遊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