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醫院誤診怎麼辦
較大可能是誤診,當然也有可能是當時確實是胃炎,一年時間惡化的。。專。
如果可能,你最屬後再帶你的大伯去一個級別更高的醫院(三甲或者中心城市的醫院)確診一下,畢竟,如果先前兩家的醫院級別和醫資力量差不多的話,不能根據一家之辭來推翻另一家。
需要注意的是保存好所有的檢查報告,包括MRI、CT、鋇餐片還有其他的諸如血常規啥的查體報告,以供醫生考察。。。
當然,如果你看得懂病理切片,那你自己就可以下定論了。。。
anyway,祝你的大伯早日康復
2. 醫院誤診,我該怎麼辦
不知道您去的是不是正規醫院。正規醫院判斷女同志懷孕一般是要做彩超檢查的。如果專您是去的民營醫屬院,您也有一部分責任的。民營醫院就是以盈利為目的的。
您現在想跟醫生要說法,您沒有證據證明當初那家醫院的診斷有誤的,因為醫院可以說當時就是懷了,現在為什麼沒有,大家都清楚。
3. 醫院誤診我應該怎樣索賠
及時收來集所有病歷自(一般包括一日清單/費用詳情單,診斷證明,住院證,出院證、住院病案首頁、入院記錄、病程記錄、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輸血治療知情同意書、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同意書、病危(重)通知書、醫囑單、輔助檢查報告單、體溫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病理資料等),對病歷、醫療實物、監控等等予以封存,並加蓋醫院印章。
協商賠償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醫療機構有過錯的,依據過錯程度,賠償以下項目但未必是以下賠償項目:
1、醫療費
2、誤工費
3、護理費
4、交通費
5、住宿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
7、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需要增加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
如果造成死亡的,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以及精神撫慰金等。
4. 醫院誤診怎麼辦去哪裡投訴
《侵權責任來法》之醫療侵權源責任第七章醫療損害責任第五十四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在追究此事以前您需要明白以下幾件事情:
1、肯定是誤診了嗎?會不會兩種病同時存在?
2、就診時有無條件得出正確的診斷。(比如症狀是否典型,該做的檢查是否都做了,是否違反診療常規等等)
3、誤診給您造成的損害。(需要明白不是疾病花的所有費用,因為即使沒有誤診病也是要治療的,所以正常治療的費用是不包括在內的。只有因為誤診而導致增加的費用才是您能夠主張的)
4、打醫療官司很難,(以上3條您有幾點能吃的准啊?法律不講情面,講證據。)
5、給您誤診的大夫無論怎樣,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造成現在的結果絕對不是故意的。既然是人就不是神仙,就有可能出現錯誤。
6、如果誤診確實造成很大損害且證據充分,首先到當地衛生局或醫調委,盡量協商解決,實在覺得不滿意就只能走法律程序到法院起訴了。
個人的一點見解,如果對您有些許幫助請採納,謝謝!
5. 醫院誤診應當怎樣做
很多人應該都在醫院看過病,我們也都聽說過誤診。誤診就是醫生犯了錯誤,或者是患者提供的信息不全。但如果我們真的遇到醫院誤診,那我們應該怎麼做呢?很多人會說去醫院大鬧一頓、拉橫幅、遊行示威。但是這樣做都是錯誤的,如果你這樣做,還可能涉嫌到擾亂治安。不僅不能得到應有的賠償,自己也會搭在裡面。下面小編來說一說遇到誤診正確的做法是什麼?很多人對誤診都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覺得每個人都會犯錯誤,包括醫生也一樣,但我們有沒有想過這樣一個問題,醫生他是救人的,在各個方面的技術都應該過關。雖然這個要求很嚴格,但是他們必須做到這些。
醫生是一個很累的職業,我們應該尊重,即使出現誤診,也應該用正確的途徑來解決,而不是用暴力手段。
6. 醫院誤診怎麼要求賠償
及時收集所襲有病歷(一般包括一日清單/費用詳情單,診斷證明,住院證,出院證、住院病案首頁、入院記錄、病程記錄、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輸血治療知情同意書、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同意書、病危(重)通知書、醫囑單、輔助檢查報告單、體溫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病理資料等),對病歷、醫療實物、監控等等予以封存,並加蓋醫院印章。
一是協商賠償,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醫療機構有過錯的,依據過錯程度,賠償以下項目但未必是以下賠償項目:
1、醫療費
2、誤工費
3、護理費
4、交通費
5、住宿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
7、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需要增加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
如果造成死亡的,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以及精神撫慰金等。
7. 醫院誤診怎麼辦
我的腳是被東西壓傷的到醫院拍片檢查醫生說是骨頭受傷沒有斷裂,只開了消炎頭孢說要一段時間修養,休了半個月腫疼一直沒多大變化,昨天換了家醫院檢查說是骨裂,這算是誤診嗎
8. 醫院誤診,想這種情況怎麼辦好
醫院的診斷以及處治有幾個明顯的問題:
一,妊娠不到一個月,懷疑「子專宮外孕屬」的診斷就顯得很牽強。因為臨床上診斷子宮外孕的時間都是在妊娠四十天以後。
二,僅僅只是高度懷疑子宮外孕而未經確診,處治應該以繼續觀察為主而決不能直接採取手術。住院當天就採取手術顯然屬於處治不當。
三,即便患者是子宮外孕,手術也絕不應該採用「清宮」而應該採取剖腹探查並將子宮外孕的卵巢或輸卵管摘除。直接採取清宮顯得很荒唐。
如果你的問題基本屬實,真想不到現在還有是什麼地方的什麼醫院,以及什麼巫醫能幹出如此荒唐的蠢事!何不直接將醫院名稱、具體位置以及為你「治療」的那群巫醫的姓名直接公之於眾?以免將來還會有人會繼續受到類似傷害!
立即尋求法律援助或請律師不一定是最好的選擇,這是因為律師往往對醫療糾紛缺乏基本的醫學常識,容易受巫醫們的繼續忽悠。建議直接到當地衛生局的醫政處去反映情況,如不能得到支持可將整個事情向當地報刊或電視等媒體進行投訴,以便尋求社會輿論的支持,這樣做比自己單打獨斗效果要好。
但假設為你「治療」的醫院是部隊辦的就慘了,請提前做好思想准備。
僅供參考。
9. 醫院誤診,該怎麼找醫院
首先要明白,誤診的不是醫院,而是給你看病的醫師,誤診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回醫師臨床經驗不足答、學識有限、檢驗報告張冠李戴、標本採集和運送過程不規范、醫師和檢驗人員間缺乏溝通等等,每一環節都有相應的責任人,如果給患者造成了嚴重的後果,就構成醫療事故,責任人是需要負刑事責任的,這種情況你直接到派出所報案就可以了。